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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章 白月光
我是陆锦祥的白月光,异地三年,一朝回国,却发现他找了个跟我很像的替身。
一面跟替身藕断丝连,一面说着忘不了我,这幅下贱又深情的样子简直让人想笑。
1
我跟陆锦祥过了一段很苦的日子。
初来大城市打拼,我们窝在一个三十平米的小房间,每晚听着隔壁哼哼唧唧的粗喘入睡。
当时,他说:“念念,我们也来,你叫大点声。”
我白了他一眼,翻了个身用背对着他,“戴上你的耳塞,我明天还得早八,六点就得起床赶地铁。”
“那你真惨,我能睡到六点半。”
后来,我们换了六十平米的房子,陆锦祥给我买了一枚银戒指,上面刻着我们名字的首字母。
他想跪下来跟我求婚,我一把扯住他的胳膊,“别介,人来人往的,要脸。”
陆锦祥抹了一把脸,把戒指戴在我食指上,声音郑重又严肃,“念念,将来我一定会给你换钻石戒指!”
我仔细端详着戒指,简约闪亮,上面刻着一朵云纹,“好啊,到时候,我也给你换个铂金的!”
一米八六的大高个,在我面前红了眼眶,“念念,跟着我,你受苦了。”
我摸了摸他的脸,晚风清凉,吹得他的脸冷冰冰的,我干脆用两只手帮他捂着。
“不苦,你对我好,我愿意跟着你!”
再后来,我们换了两百平米的房子。
人也越来越忙,即便如此,每周都要抽出两天时间来腻歪。
我们喜欢去海边,光着脚走在沙滩上,前方黑夜漫漫,身侧温暖踏实。
“阿锦,公司有一个去国外实习的名额,我不想错过这个机会。”
话音刚落,陆锦祥牵着我的手指紧了紧,声音涩然,“要去多久?”
“快的话四年,慢的话六年。”
陆锦祥顿住了,“等你回来,我岂不是老了?”
“对哦!三年就够我抱俩了,听说混血特别漂亮,到时候带回来给你瞧瞧。”
“好啊,去父留子,我照顾你们母子。”
“去你的吧!”
我忍不住捶了他一拳,他握住我的手,将我圈在怀里,低哑的嗓音响在耳边,“念念,早点回来,不能不要我。”
我也紧紧回抱着他,“不会的,我们是一家人。”
我有自信,我们经历过那么多事,互相搀扶,见过彼此最狼狈的时刻,没有人比我们更了解对方。
过去的点点滴滴,都已经刻在了骨头里,那将是我们往后的岁岁年年。
我拼了命的学习,想要早点回来见他,没想到,他却给了我一份大礼!
2
我回国那天,刚下飞机,就收到了一个陌生号码发来的短信:“好好照顾他。”
发错了?
我没有放在心上,只是一个劲的盯着陆锦祥瞧。
三年没见,他倒是越来越俊朗了,原先还有些青涩的面孔变得坚毅,一向柔软的眼睛看人时也多了几分审视淡漠,但是,落到我身上时,还是一如既往的深情。
我忍不住亲了亲他的眼角,满足的环着他的脖颈,“可算见到真人了,这三年只能隔着屏幕看你,想死我了。”
陆锦祥喉结滚动,“真人能做的,屏幕里的做不到。”
“念念,你瘦了。”
我原本以为,三年没见,我们会很生疏,会需要一段时间磨合。
但没有,我们相处得极为自然,无论从在哪方面,都很契合。
事后,他紧紧抱着我,跟从前一样,把头埋在我颈窝,“这次回来,不会再走了吧?”
我困得眼睛都睁不开了,嘟囔着说:“不走了,这三年简直不是人过的日子。”
为了能早点回来,我每天加班加点的熬夜做任务,没猝死也算我命大!
“念念,我们结婚好不好?现在我买得起钻戒了,不会再让你受委屈了。”
纵然他话里的深情格外浓厚,但这个求婚来得很不合时宜。
第一,我们还在床上。
第二,我刚回国,还有很多杂事等着我去处理。
第三,从前格外注重仪式感的人,怎么会这么随便就把一辈子的大事说出来?
但我太困了,脑袋像是浆糊一样,还没回答就昏昏沉沉的睡着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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