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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天夜间浅粉护眼青春

第5章 参加寿宴

沈云舒一贯有睡懒觉的习惯,这些日子她一直被奇怪的梦缠身,许久没好眠,好不容易睡沉了一回,春秋大梦正做着,一阵剧烈的拍门声又把她惊醒了。

她套上裙子,蓬松着头发,连连打着哈欠,懒怏怏地把门一打开,就看见一个梳着麻花辫的大姑娘怯生生地站在外头:

“沈小姐,五爷他请您去吃早餐。”

“知道了。”

“啪”门一关,沈云舒又一头栽到床上。

回笼觉瞌了两分钟,她突然惊回神,麻利地穿好衣服、梳好头发,洗干净手脸后,连奔带跑地朝餐厅里赶。

她赶到餐厅时,秦远夜饭已经吃了一半了。他颇不满地放下筷子,盯向沈云舒,盯得她心里直发毛。

“我知道你以前是码头卖唱的清倌儿,家里几辈子都是种田的,没什么规矩,但以后规矩就要立起来了。”

“昂。”

沈云舒应着,拉开椅子准备坐下一起吃饭。

“咳咳”两声重咳声让她动作暂停,她纳闷地看向秦远夜,又看见刘青拼命给自己使眼色,急忙又站起来。

“可是我哪里做得不对?”

秦远夜沉着脸,继续埋头吃饭。刘青不动声色地慢慢挪过来,凑在她耳边小声提醒说:

“五爷不喜欢和女人同桌吃饭。”

没想到第一天自己就招他不喜欢了,沈云舒一惊,急忙连声道歉。

秦远夜黑着脸,一言不发地把剩下的粥喝完,拿起手边叠好的手帕擦干净嘴,视线绕过沈云舒,直接看向刘青:

“教教她规矩,明天胡先生的寿宴上,我不希望出任何岔子、露任何洋相。”

“这回是我不懂规矩,五爷您放心,以后我会多加注意的。”不等刘青回答,沈云舒急忙保证。

秦远夜这才看她一眼,也只有一眼,他便走出餐厅,去“拜访”同在平原县的几位“故友”了。

他八点钟出的门,一直到下午五点,才带着些许酒气回来。

他回来之后,把刘青叫去,不知谈些什么,晚饭都是沈云舒自己先用的。

不用和秦远夜打照面,沈云舒倒觉得轻松。

用过晚饭,她在院子里慢悠悠地转来转去,消食的同时,想着明天即将发生的事。

白天她经过一番旁敲侧击,终于打听清楚这位胡先生的身份来历。

这位胡先生在平原县,也可以说是一个传奇了。

他少年时读过两年书,十四岁就开始给人当小工。因为做事仔细谨慎,受到主人家赏识,一点点从小工做到掌柜。

他做了两年掌柜,攒了些家底,又通过人脉和洋人打起交道,渐渐地开始自己做起生意来,后来生意越做越大、越做越大,直到现在,已然成了商界的中流砥柱。

胡先生具体是做什么生意的,刘青没有说,只告诉她,明天去参加胡先生寿宴的,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,让她小心着些,最好谁也不要得罪。

他们担心沈云舒不懂规矩,到时候得罪人,沈云舒又担心秦远夜把自己包装成一件华美的“礼物”,明儿转手又送给了这位胡先生。

这样的事,她来到这儿才短短一月不到,就已经算是经历过两次了。

不知是不是因为不安的缘故,这一夜,她在床上翻来覆去半天,好不容易睡去,又被那个奇怪的梦惊醒了。

醒时,沈云舒喘着粗气,猛然坐起。她后背冷汗淋漓,仍心有余悸。

这次没有那句一遍遍重复的“跟我走吧,这个世道,只有我能护着你了”,而是枪林弹雨、火光冲天。

她记得在梦里,一把枪正对着自己的胸口,拿枪的人用面具遮住了脸,她认不出他是谁。然后“砰”一声!

梦碎了,那一声声嘶力竭的“云云”,也跟着梦一起碎在黑暗中。

她又辗转了半天,才又入梦,一入梦,那个要带她走的人又钻进她的脑海里。

连续三天不好眠,沈云舒第二天醒来时,眼圈微微有些发黑。

刘青带她置办的旗袍就在床头摆着,旗袍面料用的是粉白的织锦缎,坠着雕成海棠花的红玛瑙。

光是那一排八个玛瑙扣子,就价格不菲。

沈云舒拿起衣裳在身上比划了比划,又叠好放回去,从包袱里翻出自己最为体面的那件细布衣裳穿上,就连刘青买的珠宝首饰,也一样没有戴。

她这副打扮太朴素,穿去胡先生的寿宴上,就像是远方来的,没见过世面的穷亲戚。

秦远夜一看见她,脸就拉下来。

“你没给她置办衣裳吗?”

刘青也被她的打扮吓了一跳,质问道:“昨天咱们置办的衣裳首饰,你怎么不穿上?待会儿你要跟着五爷去参加胡先生的寿宴,这身衣裳上不了台面。”

“我就是一个穷苦丫头,那么奢华的东西不配我。”沈云舒绞着衣角,“那些东西值不少钱咧,我寻思着五爷给了我也是浪费,倒不如现在退回去。反正我就是一个下人,穿成什么样应当都不打紧。”

她以为自己这番话说得滴水不漏。

她虽然有些心疼到手的银子,但为了让自己不再变成“货物”送来送去,还是要忍痛割爱。

秦远夜低头看了一眼手表,七点五十。

“给你半个小时的时间,把衣服给我换上,还有你的头发,也重新弄。半个小时后,如果我看不见你衣鲜亮丽地出现在我面前,我立刻派人把你送回虎口!”

他拿捏起人的痛处,拿捏得十分到位。

“啊?”沈云舒猛然抬起头,“我……”

“还剩二十九分钟,我说到做到。”

秦远夜毋庸置疑的态度里,没有丝毫回旋的余地。

沈云舒心不甘、情不愿地挪回房间里,慢腾腾地换上新旗袍,披上精致的蕾丝坎肩;俗气的麻花辫解开,她卡着点,对着镜子鼓捣了一个再平凡不过的发式,终于款款推开门。

俗语说,人靠衣裳马靠鞍,何况沈云舒五官长得本来就精致,衣裳一衬,更显得她肤白胜雪、唇红如染。

沉甸甸的镀金发卡别在她耳后,上头坠着一片片粉色水晶簇成的花儿。她拿着手袋,细长的手腕上戴着一对还算透亮的玉镯子。

秦远夜在外头等得焦急,见她出来,刚要训斥她慢手慢脚,一抬眼,看见她婀娜走出来,冲自己微微笑了一下,视线不由顿住。

哪怕他对沈云舒有诸多偏见,但他也不得不承认,她确实是个美人胚子。

“怎么?五爷您觉得这一身不好吗?”沈云舒微微张开双臂,在他面前转了一圈,一边转一边蹙眉说,“我也觉得这一身不大好,和我不衬。五爷,您还是让我换回去吧。”

“不,和你很衬。”

秦远夜头一回对沈云舒露出笑脸,他难得绅士地一弯手臂,沈云舒便聪明地挎过去。俩人上了汽车,沿着喧嚣的街道往城中的胡家公馆去。

这一路上,四扇车窗都摇了下来,小汽车开的缓慢,似乎是在有意照顾沈云舒晕车的情况。

沈云舒板着身子,拘谨而又新奇地打量两旁的建筑。本质上她是个十分活泼的人,只是因为最近经历的这些人,让她把自己天性上的那股活泼劲儿给压下了。

现在新奇事物一吸引她的眼球,秦远夜又是难得的和颜悦色,这股活泼劲儿便不知不觉窜出来一点儿。

秦远夜斜倚在椅靠上,凤眼扫着沈云舒。

她的眼睛里透着朝气,十七八的少女,就该是朝气蓬勃的样子,而不是像她之前那样,明明没有媚,却偏要学那些窑姐儿、戏子的放dàng。

女人过了二十五,才能勉强称一句风情万种。

他喜欢单纯的女人,只有足够单纯,才能惹起他一丁点儿的怜惜。

他欣赏着沈云舒这副皮囊,欣赏着欣赏着,忽然有些不确定自己是否真的要把她送出去,让她成为自己的一枚棋子。

她这样一个花瓶,就算是养着,哪怕是娇生惯养,他也养得起。

但很快,俩人第一次见面的情景便从秦远夜脑子里钻出来。他想起她费心勾引自己的样子,那点儿恻隐之心很快埋回土壤里。

她只是看上去单纯无害罢了,美丽皮囊下的心,是一颗贪婪愚蠢的心。这样的人,如果把她留在身边,只会像他的二娘一样,搅得人不得安宁。

胡家公馆今天门庭若市,外头停满了小汽车和黄包车,在一百米开外,车就走不动了。

沈云舒从车上下来,看见那些进进出出的人,不由呆住。

“待会儿我送你去后厅和女眷们吃茶,你注意些。今天来的除了生意场上的人,军政府、各地龙头帮派里的人也不少,要是惹到了什么不能惹的人,我也护不住你。”

“恩,我记住了。”

沈云舒挽着秦远夜的手臂,在下人的招呼下,款款走进去。

秦远夜担心她不适应这样的场合,毕竟她只是一个乡下丫头,这样的大场合,她之前估计连听都没听说过,见她虽然从容自若,却还是不放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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